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

南投呈現階段性的發展特性

南投呈現階段性的發展特性

台灣的曆史,是由不同族南投民宿群共同創造的,明朝天啓四年(1624年),距今三百七十多年前,南投旅遊從歐洲來的荷蘭人,爲了尋找貿易的據點,占領台灣南部一帶,對台灣社會有了溪頭會館較大的控制力。那時,台灣島上已經有 日月潭
了許多族群,散居在平原、溪谷、丘陵、高山,過著漁獵,以及簡單種植的部落生活。 荷蘭人統治台灣三十八年,曾經在中國沿海,招募移民到台灣從事拓墾,種植稻米與甘蔗,因此“精耕”的農業,開始在台灣有了較大的發展。

拓墾工作,需要土地,依荷蘭據台時期(1624~1662年)部落紀錄,雖共有“北投社”,沒有“南投社”紀錄,後來才知道這裏住的是洪安雅阿裏坤支族的部落之一。由于早期到草屯溪頭妖怪村地區開墾的漢人,聽到這裏的部落自稱“Tausa-bata”,後來漢人稱“北投社”,把位于“北投社”南邊的部落叫“南投社”,這一帶都是平埔族居住,所以土地權屬于平埔族部落的,漢人大部分向平埔族人租地耕作。

在需要土地,需要大量資金、勞力及技術的投入,藉南投住宿助于“墾戶制”,即由富豪扮演先鋒的角色,墾戶與佃民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合墾方式。由有地位、財力的人士向“番”社承墾荒埔,充任墾戶,再將承墾的荒埔分成小塊,招佃人從事實際拓墾工作。這種方式,不但可以降低拓墾者的負擔和風險,在拓墾工作則因分工合作而提高效率,使先民在有限的資金、人力的條件下,迅速完成開發的任務。

  實際上,荷蘭人統治台灣初期,只是考慮如何在台灣從事貿易,並沒有想到要在台灣種稻米、植甘蔗。因當時約有三千名荷蘭人的糧食,最初是由南洋、日本輸入。

由于發現台灣適合發展農業,因此開始獎勵稻米與甘蔗兩大作物的生産。   

明朝末年,當時中國社會很不安定,荷蘭人爲了土地的開發,遠赴中國招募農民,提供牛只、種子等獎勵影響,因此來台灣的人數漸多,強化了移民來台灣的動機,使開墾的步伐加快,稻米的種植,由爲了台灣本身的需要,因産量的增加,賣到外地;甘蔗的種植,由于蔗糖價錢高,甚至遠銷波斯。   

明永曆十六年(1662年),鄭成功打敗荷蘭人以後,父子孫三代,以台灣爲反清複明的基地。鄭成功的力量,原本建立在海上貿易的基礎上。隨著大批軍隊來台,以及中國沿海一帶海禁溪頭杉林溪政策,覺得糧食供應的重要,因此鼓勵耕種。不僅獎勵文武官員招佃開墾,同時推展軍屯。   

在荷蘭統治台灣,以及鄭成功驅荷複台的明鄭時期,由于南投爲內山地帶,加以荷蘭、明鄭以來政治重心偏重在南部,因此整個南投縣開發較晚。南投縣開拓之始,首推明永曆十八年(1664年)明鄭部將林圮(杞)在鬥六門開墾後,率兵二百馀人至水沙連(今竹山),勵行屯田養兵政策,成爲台灣中部最早開拓地區,同時南投也正式進入了有史時代。   

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,清朝派施琅攻取台灣。要不要把這個反清複明的基地納入中國版圖,曾經引合歡山起爭議。朝廷以爲,台灣孤懸大海,容易成爲盜賊的巢穴,因此本想放棄,經水師提督施琅,剖析棄留台灣的溪頭森林遊樂區利害得失上奏皇帝,改變了康熙皇帝原先的了解,于康熙二十三年(1684年),台灣正式編入中國版圖。   

南投縣的拓殖進度遲緩,一再有斷層出現,而呈現階段性的發展特性,從水沙連(今竹山)的初次拓墾,相隔五十年,南投、草屯開始拓墾。 康熙末年(1722年),由于台灣中部漢族移民逐漸增加,開始向八卦山丘陵之東進展。因此南北投堡成爲南投縣第二個開墾地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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